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25〕170号)和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教师本人提交申请、学科与学院审核、教授委员会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现将通过审议具有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资格的教师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新增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名单.xls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9月4日
文字/张渊
编辑/张晓彤
审核/张晓彤、张渊、黄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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